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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4日,深交所发布3份监管函,剑指赛克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赛克赛斯”)IPO项目。发行人赛克赛斯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均被书面警示。
赛克赛斯是一家专业从事植介入生物材料类医疗器械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。2023年2月23日,深交所受理了赛克赛斯的IPO申请。这并非赛克赛斯第一次闯关资本市场。2020年,赛克赛斯申报上交所科创板,经历了两轮问询后,于年末撤回了首发申请。两年后,赛克赛斯重整旗鼓,决定冲刺深市主板。
然而,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赛克赛斯存在多项违规行为,包括业务推广相关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,部分推广活动验收存在瑕疵等。深交所对赛克赛斯及董事长、总经理、财务总监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。“看门人”也难逃责罚,海通证券及2位项目保荐代表人、信永中和及2位签字会计师均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。
现场检查重点关注推广费
推广费作为拟IPO医疗企业销售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,一直是上市审核关注的重点问题。招股说明书(申报稿)显示,赛克赛斯聘请CSO推广服务商开展调研与咨询、学术推广、展览与宣传及会议会务等推广活动,2020—2022年各期业务推广费分别为12933.78万元、20426.98万元、17409.30万元,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4.62%、46.72%、39.95%。
深交所在审核过程中,针对业务推广费入账凭证的具体审核标准、流程以及推广费用的真实性、准确性等情况进行了问询,海通证券、信永中和核查后在审核问询回复中发表明确意见称“报告期内,发行人已制定较为完善的CSO体系,针对推广活动的开展、验收、发票管理等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有效执行”。
但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,赛克赛斯业务推广相关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,包括未对CSO服务商是否符合规定的准入条件进行实质审查、对CSO服务商推广活动监督抽检比例较低等。现场检查还发现,公司部分推广活动验收存在瑕疵,包括部分项目验收单显示的材料清单与后附材料不一致,部分项目验收单显示在未收到发票的情况下通过验收;学术推广项目的验收材料没有打卡记录、现场走访等证明材料;验收材料普遍存在未记录会议或展览举办具体地点等异常情形。
深交所认为,赛克赛斯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,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海通证券和信永中和对企业推广活动核查程序的有效性、充分性不足,核查工作不到位,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审慎,相关审核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。
资金流水核查取证不充分
在资金流水核查方面,海通证券和信永中和也存在违规行为。
申报文件显示,中介机构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报告期内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收付款、1万元及以上的现金支取往来进行逐笔确认,并获取有关支持性凭证及《银行流水承诺函》。
但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,中介机构的资金流水核查取证不充分,包括对实际控制人配偶报告期内单笔超过5万元的信用卡还款支出仅取证信用卡的还款记录,未进一步核查具体消费情况;对实际控制人配偶部分单笔超过5万元的资金流水仅简单备注用途,底稿中未见进一步取证材料等。
现场检查还发现,中介机构对终端客户走访、视频访谈程序不到位,包括部分实地走访底稿未留存访谈人员身份信息等证明材料、视频访谈底稿均无被访谈人员签字以及部分访谈无身份信息截图等。
深交所要求两家中介机构引以为戒。此外股票配资监管,对海通证券提出整改要求,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,并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、质控负责人、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。